1.公司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2. 代理商申请人自愿加盟“天鑫洋黄金交易”业务体系。
3.代理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的企业法人身份,具备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
5.面积150平米以上固定的高档办公场地。
6.有规范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运营该项目的团队
7.认同成都市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
8.具有利于发展黄金投资业务的行业或渠道优势。
9.代理商申请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共同铸造天鑫洋金业品牌形象。
10.能够执行天鑫洋金业关于区域代理商的规定与佣金政策,不得代理其它同类产品。
11. 对于信誉好、有丰富从业经验、市场影响力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加盟条件。
12. 如发现已经加盟的代理商在从事违法违规事件或有损害本公司声誉之行为,本公司有权在未经该代理商认可的情况下随时收回其代理权。